(經于2019年4月16日召開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)
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、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,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,充分發揮中國共產黨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會(以下簡稱公司黨委)的政治核心作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法》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(以下簡稱《證券法》)、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(以下簡稱《黨章》)和其他有關規定,制訂本章程。
第二條 公司系依照《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》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公司)。
公司經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函(1992)328號《關于同意成立長沙中意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》批準,以募集方式設立;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,取得營業執照,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:91430000183783561L。
第三條 公司于1993年9月1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,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8,787萬股。其中,公司向境內投資人發行的以人民幣認購的內資股為6,600萬股,于1993年12月2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。
第四條 公司注冊名稱: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英文全稱:HUNAN INVESTMENT GROUP CO.,LTD.
第五條 公司住所:長沙市天心區芙蓉中路508號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十二樓
郵政編碼:410015
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99,215,811元。
第七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第八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九條 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,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,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。